一、申请对象
凡在宝鸡市长期居住或工作,并在宝鸡持续开展艺术创作、展览、交流等活动的以下艺术工作者,均可提出申请:
1. 书法家、国画家、油画家、雕塑家、版画家等美术门类创作者;
2. 书画理论研究者、艺术教育工作者;
3. 在书画艺术领域组织、推广、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。
二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,并具备相应专业成就
(一)基本条件: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;
2. 热爱书画艺术事业,认同南山画院办院宗旨;
3. 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(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;
4. 在宝鸡市生活、工作或主要艺术活动在宝鸡市。
(二)专业成就条件(满足以下至少两项):
1. 创作成果: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美术家协会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、专题展两次以上;或在地市级重要展览中获奖(三等奖及以上)两次以上;或举办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作品展。
2. 学术研究: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有学术价值的书画理论文章;或出版个人书画作品集、理论专著。
3. 艺术教育:长期从事书画艺术教育工作,培养人才成绩显著,在区内有良好声誉。
4. 组织贡献:在书画活动的组织、策划、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产生积极社会影响。
5. 社会认可:作品被重要艺术机构收藏或产生广泛社会影响。
三、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1. 提交申请(2025年7月20日 - 8月1日):**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《南山画院院士资格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资格初审(2025年8月1日 -8月10日): 画院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及申请人基本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。
3. 专家评审(2025年8月10日 - 8月15日):由画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评审。
4. 结果公示(2025年8月20日 - 8月26日):评审结果将在“南山画院官网”及“南山画院公告栏”公示,公示期7天。
5. 公布结果(2025年8月31日):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公布新晋院士名单并颁发证书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 填写完整、签字的《南山画院院士资格申请表》原件(一式两份);
2. 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
3. 代表个人最高艺术水平的作品(书法、绘画、雕塑等不同类别2幅/件。另提供作品图片JPG格式,高清,每张不小于3MB)或作品集;
4. 主要艺术成就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获奖证书、参展证书、入选证书、发表文章刊物封面及目录页、专著封面及版权页、收藏证书、单位推荐信、社会活动证明等);
5. 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(背面注明姓名);
五、材料提交方式
请于 2025年8月1日17:00前,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:
地址: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燃灯寺村南山画院综合办公室
联系人:毕学光老师、黄振英老师
联系电话:15047643015、18091749820
电子版材料(申请表Word版、作品照片、证明材料扫描件)请打包发送至邮箱:342535279@qq.com
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:“院士申请+姓名+专业类别(如:国画/书法)”
六、审核原则
1. 公平公正: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核。
2. 德艺双馨:注重申请人的艺术水平与道德修养。
3. 专业权威:由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定。
4. 宁缺毋滥:确保院士队伍的专业性和代表性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请资格。
2. 申请材料无论审核通过与否,均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3.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宝鸡市渭滨区南山画院所有。
我们热忱欢迎广大优秀书画艺术工作者积极申报,共同为繁荣发展中国书画艺术事业贡献力量!
附件: [南山画院院士资格申请表]下载链接:关注宝鸡南山画院微信公众号,或登录www.nshyart.com下载相关表格。